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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医保实施方案近日出台

  对于基层医保实施方案的制定每个省市都会结合自身的特色来制定,近日福建省基层医保实施方案出台,随着小编一起去看看福建省基层医保实施方案有什么自身的特色吧!


  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福建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在2011年全面推行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该省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类疾病,也纳入参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根据基层医保实施《方案》,患者当年参加新农合并缴纳参合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疾病诊断须符合大病保障病种范围,按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就诊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不计入当地个人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


  据了解,农村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3类大病的新农合保障政策已经在该省一些地市推广实施,纳入保障范围的农村0-14周岁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白血病最高定额10万元,先心病最高定额3万元。


  福建省基层医保实施方案打造的是结合自身特色的方案,为保证地区人民更多的就医保障,实现更多的地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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