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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正常营销促使药品上贵下贱

  关于蹲下来买药事件的持续升温,近日在烟台也出现了药店药品上贵下贱的现象,对于这种让市民困惑的现象,药监局称为正常营销手段。


  近期,网上一条被热转的微博称“朋友多年跟药厂打交道,听药厂里老师傅说,去药店买药,一定要蹲下来,站着视线内的药全是提成高的,效果一般,价廉物美、性价比高的好药都在下面。”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11月6日,调查了港城多条街道的多家药店,发现在药品摆放方面确实存在药品上贵下贱的现象。


  上午10时,走进芝罘区奇山南街的一家立健大药房,以感冒为由,向店内工作人员表明想买一些感冒药,工作人员立即将领到了感冒药品区,指着货架显眼位置的风热感冒颗粒、四季感冒胶囊等药品向推荐起来,发现,药店工作人员推荐的这几种药的售价都在十几元,而往下一层的货架上摆放的其他感冒药价格均不足十元,最下层货架上的药品只有四五元。在南通路的一家中医世家药店,以相同理由购买感冒药,工作人员推荐的是售价12元的维C银翘片,当询问有没有普通的维C银翘片时,工作人员指了指货架最底层说:“那种三毛钱一包,效果肯定不如我推荐的这种好。”在其余几家药店中,药品上贵下贱的现象也都存在,不少店内工作人员在推荐时往往会选上层货架的“高价药”。


  针对药品上贵下贱的现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药品应分类摆放,比如,处方类和非处方类药物要区别摆放,内用药和外用药要区别摆放等。


  摆放药品上贵下贱与药品价格之间,没有任何规定与限制,“只要药店经营的是合法、正规的药品,不存在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怎么摆放就是药店自己的权利了。同一类型的药,通过不同的生产厂家和进货渠道,价格也会不同,这其中必然有利润相对较高的药品,而把一些售价高、利润大的药品摆在显眼位置是许多商家都会用的经营策略,属于一种正常的营销手段,并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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