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基本药物定点生产针对部分短缺药物

基本药物定点生产针对部分短缺药物

  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在当前药品市场中已经被提及过多次,但是很多人对于政策具体内容还是一知半解,其实基本药物定点生产针对的是部分短缺药物。


  27日从卫生部获悉,为解决部分基本药物市场供应不足或供应不稳定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下发通知,决定对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中用量小的个别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


  根据定点生产试点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共同组成“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负责确定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定点生产品种,确定招标选择定点生产企业的标准和规则,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先期将选择5个至10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品种开展试点,对定点生产品种各地不再单独进行基本药物招标。试点品种价格采取政府定价管理,保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部分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不影响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整体安排,定点生产中标不作为企业参与其他药品招标采购的优先条件。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