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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定价优待政策提出

  随着仿制药市场的发展,近期仿制药市场出现了过热的现象,但是同时对于首批仿制药上市公司来说提出的定价优待政策还是值得关注。


  酝酿已久的鼓励首仿药有关政策已接近成熟。近日从第三届仿制药产业与技术发展论坛上获悉,近期发改委和药监局等部门已形成定价和审批制度相结合的调控思路,未来除享受定价优待的五家首仿药企外,一段时间内不再开放其他同质化的专利仿制审批。


  此前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定价和审批制度相结合来调控仿制药过热,具体包括:对在专利药品保护期结束后国内前三个仿制上市的药品,首仿药可在统一定价上浮30%基础内进行单独定价,二仿和三仿药定价则可为首仿药价格的90%和81%。


  按照上述意见稿,前三个仿制药上市药品可享受定价优待。但由于药品审批主要在药监部门,相关工作涉及多部门协调和多方面因素,因此直到目前上述办法仍未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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