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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正式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近日,扬州市政府纠风办、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药监、财政6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把扬州市区曲江、东关、汶河、文峰、湾头、汤汪、双桥、梅岭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对江苏省规定的360种药品实行“原价进、原价出”,惠及扬州市区约45万居民。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凭参保证明在上述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住院、进行康复治疗时,均可购买到“零差率”药品。预计到今年底,该市将在市区建城区范围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推行,力争到2010年年底前,在辖区宝应、高邮、江都、仪征4县(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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