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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处理抽验不合格药品及时

  

  自今年3月份起,岱岳区分局逐步建立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长效机制。对抽验不合格药品定期销毁,是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前不久,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岱岳区分局在本年度第二次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劣药品。这批假劣药品标值4万余元。

 

  追溯彻底。岱岳区分局发现,抽验不合格药品大多是通过卫生监管部门集中采购的方式购进的,仅仅对被抽验单位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进行处理,不能从源头防止抽验不合格药品流入社会。因此,岱岳区分局自全市3月份起,对抽验不合格药品,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网,在所辖区域进行彻底清查,及时追溯,消除盲点,不留死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没收透明。岱岳区分局建立了没收物品管理制度,规定所有没收药品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做到了没收物品设专库、专人保管。办案人员必须在案件办理完结后的2个工作日内,凭没收物品清单,与保管员一起逐一核对,入库存放。

 

  销毁定期。岱岳区分局规定,每年的5月和10月份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不合格药品统一进行销毁,并建立药品销毁档案,所有参加人员均需签字。

 

  处理及时。针对以往对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周期过长,容易出现假劣药品被继续使用和被抽验单位无法申请复检的情况,岱岳区分局对不合格药品报告书的处理实行限时制,要求工作人员在收到不合格报告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进行处理,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防止了假劣药品继续流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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