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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举措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品种的监督力度,明确将符合国家和省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的单位和品种、易变质的药品、使用量大且不稳定品种、群众投诉多等近10种情形的单位和品种,列为重点监管和监督抽验对象,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二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对全市生产、经营、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9家生产企业、14家批发企业、38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明确要求对上述单位监督抽验覆盖率100%,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的122个品种监督抽验覆盖率100%,确保国家基本药物源头质量安全。

 

  三是坚持监督抽验与检查相结合,加大经营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进货渠道、储存养护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确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的规范性。

 

  四是结合药品快检车运行,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安全合理用药知识随着药品快检车“进村上岛”,有力提高基层人民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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