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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表示今后检查的重点将针对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通知规定,今后将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是否在行政许可的生产项目范围内,是否按照批准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批生产记录是否完整有效,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进行卫生质量监控,是否使用禁用组分、未经批准的新

原料或者超量使用限用物质。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套用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以及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也将成为今后检查的重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对有不良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将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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