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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医药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的药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已基本满足国内医疗防疫的需求,我们彻底告别了缺医少药的时代,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医药工业体系,但是我们离世界制药强国依然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医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数量的增长,发展内涵不足,国际化竞争力弱等结构性矛盾已经比较突出。基于此,三部委提出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医药发展方式的转变,我认为正逢其时。

 

  坚持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相结合是《意见》的主要原则之一。由此,《意见》对化学药、生物制药、中药领域分别提出了产品结构调整远景目标,包括在化学药领域争取有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在生物制药领域争取有15个以上新药投放市场等。事实上,自主创新的目标已得到药企的响应。

 

  同时,《意见》强调,将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进入医保目录和技术改造投资上,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给予支持,并发挥医药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等等。对这些鼓励创新的内容,药企给予了高度关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新药上市导入期太长远,让企业倍感压力。企业做新药本身就很不容易,国家在政策上应有一些特殊的倾斜政策,比如在医保、定价等方面。

 

  以高端仿制药为例,到2012年将有1390亿美元的药品失去专利保护,而中国在仿制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林建宁由此建议,政府应给予更多的鼓励措施,结构调整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自觉提升模仿创新的技术含量,将中国制造的品牌仿制药推向国际。而客观来看,我国现有的医药生产力水平在短期内难以在药物原始创新中有明显的突破。

 

  《意见》在调整医药产品结构方面,首先就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的要求,以及“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的目标。

 

  兼并重组是产业结构调整和集中度提高最为快捷的途径。在调整组织结构方面,《意见》表示将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促进品种、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09年底,我国医药共有4696家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但销售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了数量上的80.09%,销售规模上10亿元的企业只占1.52%。参照世界制药前十强有43.86%的集中度,中国制药前十强的集中度仅为17.62%,制药百强的集中度2009年为41.68%。

 

  不难判断,在这种政策导向下,地方政府可能会率先拉开医药国企重组大幕结构调整。而这种趋势,从去年上海市医药国资重组等迹象来看就已初露端倪。近日,又有消息传出,在重组华北制药之后,冀中能源正在准备重组石药集团。

 

  在未来三到五年,华药和石药极有可能被整合为一家,而两家大型国企合并重组之后,再以收购的方式去整合全省的医药产业,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事实上,近几年国际医药巨头已经开始并购有创新潜质或产品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本土生物医药企业,国家在政策上应该鼓励国内大型制药企业集团或大型投资集团去整合我们自己的生物技术资源,让一些优秀的民族企业脱颖而出,参与到国际化的竞争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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