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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力推进基药电子监管工作

  近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电子监管工作,大力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交流会议精神,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召开全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推进会


  对全省97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明确各阶段时限要求,并要求企业做出承诺。


  二、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报告员制度

 

  各市监管部门和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必须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实施进展报告工作。


  三是建立实时报告制度


  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必须实时向市局报告监管实施进展,各市局要在每周一向省局报告各市进展情况。

 

  四、实行承诺书制度


  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是否实施电子监管,凡是实施的必须在2011年1月20日前赋码生产并上传数据,同时向省局递交按时实施的承诺书;暂不实施的生产企业也要递交不实施电子监管,不生产基本药物的承诺书。

 

  五、组织企业交流经验


  通过先进企业的经验介绍,推动全省电子监管工作。六是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加大对全省企业的指导力度。七是实行约谈制度,确保全省企业同步实施电子监管


  经过不断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对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目前,全省97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递交了承诺书,其中65家需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确定了生产线改造集成商,承诺按照国家局、省局规定时限实施电子监管,生产线改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32家不生产基本药物的企业也做出了不生产不参加基本药物招标的承诺,预计全省将在2011年1月20日前全面实现赋码生产数据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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