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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努力打造阳光药监形象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海西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目标,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打造“阳光药监”形象。主要措施有: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面更新政府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2010年福建省局共制发文件285件,其中主动公开件94件,公开度达26.79%,与2009年同比上升57%。


  全面改版省局门户网站,突出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全年共收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群众和社会团体公开申请3件,均按时给予明确答复。

 

  二、大力实施决策公开


  修订完善省局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咨询库,建立了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工作制度。


  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推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发布意见采纳情况,推进决策过程公开。走访各类药品企业150余家,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12场,全面征求对《福建省药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目前,该《办法》已经福建省政府相关会议通过,2011年开始实施。拟修订的《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已进入意见整理和专家论证阶段。

 

  三、完善监管保障机制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办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领导授课,进一步完善系统政府信息的报送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同时,继续加强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跟踪指导,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进系统政务公开总体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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