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基药执法部门加强政策实施

基药执法部门加强政策实施

  作为直接服务广大群众、处于监管末端的基层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繁重工作任务。随着药品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推进,基层局应从行政执法管理与实施两方面加以总结与完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有序地推动监管执法工作。

 

  促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各基层局要始终把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互教互训、以老带新、岗位练兵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模式与方法,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同时,要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学习与监督稽查培训,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横向交流学习,多途径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为使行政执法工作置于药品监管制度制约之下,基层局要建立健全以日常管理与目标考核为重点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如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亮证执法,取证及时,操作规范,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过罚相当。


  合理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促行政执法能力工作公正。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幕、亮牌办公及广播电视宣传、散发宣传材料、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把执法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同时,要积极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如推行由本单位纪检部门专访、政风监督员跟踪回访的“双结合”执法监督模式,有效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树立起公正、严明的药品监管执法形象。开展稽查跟进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不到位的,经监督部门下达整改意见书,企业上报已整改报告后,实行稽查跟进检查,对违反GSP重点项目的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