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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巩固GSP认证成果,防止企业质量管理滑坡,日前,河北省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2年邯郸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在9月份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的对象是GSP认证合格2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具体分工为:市局负责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市区内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的抽查。各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重点内容是: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上传数据、核注核销情况;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药品的购进以及质量管理上是否符合要求;经营企业的常温、阴凉库及冷库的设施设备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药品是否按储存条件存放;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及在岗情况;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及驻店药剂员配备情况;生物制品的冷链运输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审核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的关键项目、企业认证缺陷项目整改情况。


  跟踪检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真实反映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GSP认证标准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项目和问题,责令企业在检查结束7日内进行整改,对复查仍不符合GSP认证标准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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