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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系统下发通知,要求系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根据“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自身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医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督促指导,切实落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系统“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在进一步落实系统自身安全,抓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同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指导督促,督促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确保生产安全。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把安全生产贯穿系统各级各单位和行业(领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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