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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全面开展城镇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09年底前全区城镇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城镇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建立起“体系完备、覆盖全面、监管有力、反应迅捷”的药品监督网络和“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配送及时”的药品供应网络。

 

     同时,进一步明确城镇药品“两网”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区协同、公众参与、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渠道集中、透明、顺畅、规范的城镇药品供应网络

 

    积极扶持和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配送能力强、具有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或异地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单位集中配送药品。

 

    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根据区(县)、街道、社区各级医疗机构特点,实用有效的药房规范化管理标准,加强城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二、建立覆盖全面、信息畅通、监督有力的监督网络

 

    加强城镇药品义务监督和信息队伍管理,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应有1名义务监督员,每个社区至少应有1名信息员,进一步明确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推动在街道、办事处成立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站;正确引导协管工作站和“两员”发挥作用。


  三、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城镇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与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并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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