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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投34亿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了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福建省日前印发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1年,从5个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包括投资34亿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  
 
  据了解,这34亿元的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资金,将用于对全省政府办的68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67所甲类和乙类卫生院、部分丙类卫生院及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建设;为596所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诊疗设备;为每个中心卫生院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完成卫生院D级危房拆建;安排部分卫生院环境改造、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加强边远山区及海岛医疗点建设,为每个行政村卫生所配置便携式氧气包、急救包等。

 

  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方面,该省将组织县级医院临床医生到三级医院强化培训,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培训。


  每年该省将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2年强化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此外,我省还将继续开展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从今年起对乡村医生进行为期2年的中专学历教育。

 

  通知称,该省还将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项目;建立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该省还将探索多种办医形式,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和落实有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同时,该省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我省将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政策;积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保障机制,医务人员工资水平逐步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补助,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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