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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出台措施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门日前出台五条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同时,从今年9月~2010年年底,全国将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

 

  此次整顿工作是2008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延续。在过去的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查处违法案件7626起,货值6708万元,共清查出252种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物。


  同时,发现了以下突出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采购、查验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复合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误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等。

 

  为此,卫生部等部门发出通知指出,一是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今年6月1日以后新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是要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


  三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是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

 

  五是规范使用环节监管。食品生产者和餐饮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产品的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

 

  卫生部在此次整顿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组织相关检验和科研机构研究建立“黑名单”中有关物质的检测方法,并督查和评估这些物质的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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