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新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新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9月25日就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09年11月30日。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提高药品质量保证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总结实施药品GMP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对我国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此次修订药品GMP,重点参考WHO推荐的药品GMP,总体思路是强化软件建设,落实“硬件重要、软件更重要、人员最重要”的质量管理理念。


  修订的药品GMP包括基本要求和5个附录(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制剂),其中基本要求共有15章、324条。1998版GMP中的非无菌药品附录要求合并到基本要求中。

 

  修订的药品GMP大幅提高了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增加了对从事药品生产和管理人员素质要求的条款和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如修订的药品GMP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中的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品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的资质和应履行的职责。


  此外,重点围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对一些高风险品种的软件、硬件方面都提出新的要求。如,提高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级别,采用欧盟和WHO最新的A、B、C、D分级标准,提高无菌药品的质量保证水平。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