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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保健广告监测取得成效

  2009年以来,浙江省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措并举、各方联动,认真开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广告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重点监测

     落实专人监测,工作职责明确,配有专门工作室,配备24小时音视频广告动态监测仪器,对辖区范围内的媒体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实行实时监测。

 

  二、加强终端监管

     将广告监管与药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参与违法广告发布的药械经营企业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违法发布药械广告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违法发布的广告品种加强合法票据检查,严格杜绝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今年以来,该局通过违法广告立案查处案件4起,其中假药案2起、非法渠道购进药品2起。

 

  三、联合协作机制

     多次联合工商、广电、媒体等有关部门召开民主恳谈会,共同分析当前全国上下广告监管形势,分析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究相应监管对策。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发文6次,联合检查10余次,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71件,其中工商立案查处的有17件。

 

  四、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和公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广告警示和公告,对违法广告和通过违法广告发现的假劣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被虚假广告所蒙骗。截至目前,共发布违法广告警示信息30期, 违法广告公告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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