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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培养药企经营4大意识

 

  福建省清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多项措施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细节意识、规范意识、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全面促进药品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规范意识
  注重向企业宣传规范经营意识,指导涉药企业严格落实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票据规范管理等各项规定,指导企业建立从药品进货、储存到销售一条龙的管理机制,以规范管理保障药品安全。

 

  二、细节意识

  注重检查药品分类储存、温湿度管理、效期管理、卫生管理等细节,结合检查向药品经营人员宣传“药品安全无小事”、“药品安全要重细节”的思想,帮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落实,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管理意识
  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深入重点企业调研,指导企业强化现代经营管理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门店形象建设,推行店长制,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强化品牌意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诚信意识
  全面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目前,全县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5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纳入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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