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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强甲流防控药械质量监管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近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防控药械的质量监管。
 
     结合正在开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江西省局严密监测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药械广告,联合相关部门,对声称能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非药品广告及相关产品予以严厉打击。

 

     在生产、流通环节,该局及时查处不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不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要求的防控药械生产企业;查处无合法经营资质,通过非法渠道经营重点防控药械的经营企业;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防控药械的医疗机构。

 

     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该局派出督查组,对医疗器械生产较为集中的进贤县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磷酸奥司他韦、连花清瘟胶囊、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防护医疗器械、呼吸机等,加大监督抽验频次,加快检验速度。

 

     江西省局还主动跟踪监测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感染患者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目前未发现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

 

     与此同时,江西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及时掌握了解防控药械的市场流通、供应情况等信息,全力配合工信、卫生部门做好防控药械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随用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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