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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设置标准

  

  昨日下午,《湖南省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设置标准(暂行)》(简称《标准》)听证会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


  17位来自媒体、医药与法律行业的代表发表了意见,而讨论最多的就是药品仓库的使用面积,大的企业希望提高标准,而小的企业则是希望放宽标准。
 
  《标准》的第一条提出,“仓库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或5000平米),县医药公司仓库使用面积不低于1500平米(或3000平米)”。

  
  “对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该明确企业实际到位资金2000万以上,仓库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就认为,应该要适当提高标准。


  观点类似的还包括湖南全洲医药食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求华,长沙双鹤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向忠友。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开文还认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3000万。”

  
  “这个《标准》并不符合湖南省医药发展的现状,大企业不多,老百姓要吃到药还得靠小公司,小企业也有大企业没有的特点,这样的一个标准并不是企业合法经营和保证药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湖南省金利隆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谈发金坚决反对。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湖南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企业由143家增至324家,新增的181家中有147家为药品经营企业,其中仅有20家能满足《标准》要求。湖南鸿安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球安也表示,“这样的标准,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说,很难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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