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管严防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 |
![]() |
近日,国家邮政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合作,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便捷的特点,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群众,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对广大消费者用药造成了威胁,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利用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一是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制售假药问题严重地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摧毁假药销售网络。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严禁在知道或者通过客观证据判断出他人在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情形下,继续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
二是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特别应加强对收寄批量药品的验视。个人交寄零散药品的,应提交购买药品的发票,仔细核对后办理寄递。对长期、大量和集中交寄药品的,邮政、快递企业应要求交寄人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及交寄人身份证明等,不能提供的,可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寄递。
三是邮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情况,对确有证据证明相关寄件人销售和寄递假药的,邮政管理部门要通知邮政、快递企业不予收寄。邮政、快递企业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发现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个人寄递大批量药品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是规范邮政企业租赁邮政信箱的管理。邮政企业办理租赁手续时,要验视有关证照,并明确规定租赁人不得将邮政信箱转租他人。在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邮政信箱租赁人非法销售假药的确认函后,应立即对邮政信箱采取关闭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租赁人的违法行为。
五是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是要充分发挥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Cell子刊:黄晓颖/王劲卓/张康/王成弟团队开发新型AI模型,用于肺癌的诊断和生存预测 (2025-07-05)
- Nature:实体瘤治疗的里程碑!基因魔改为“抗癌神药”CAR-T细胞装上“肿瘤GPS”,实现定点爆破! (2025-07-05)
- 《自然》:从不吸烟,肺癌从哪来?迄今最大规模基因组分析显示,空气污染是重要诱因,还有原因不明的特征突变 (2025-07-05)
- 真不愧是老祖宗严选!最新研究:太极拳、八段锦、六字诀等传统“中式养生法”能显著改善高血压患者糖脂代谢和血管健康 (2025-07-05)
- 腾盛博药宣布与健康元集团就BRII-693的大中华区权益达成许可协议 (2025-07-04)
- Science:揭示两类FOXA1突变驱动前列腺癌的产生和治疗抵抗性 (2025-07-04)
- Circulation:高磷酸盐饮食或会影响机体的神经系统进而诱发高血压 (2025-07-04)
- J Nanobiotechnology:交变磁场“遥控”肠道益生菌,激活肠脑轴释放 GABA,为焦虑治疗添新招 (2025-07-04)
- Nature Medicine:东南大学柴人杰团队等发布AAV基因治疗跨年龄遗传性耳聋患者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果 (2025-07-04)
- BMC Med:肠道里的抗癌帮手——普拉梭菌助力免疫治疗,丁酸为自然杀伤/T细胞淋巴瘤按下暂停键 (2025-07-04)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