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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完成明年药品集中采购认定

  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药学人员对投标参加2010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了质量认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76号)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医疗机构鼓励参加。

 

     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负责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卫生厅、纠风办、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等11部门组成。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中标(挂网)药品的资质认定,对中标(挂网)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药品的资质认定,主要从药品质量、临床疗效、安全性、品牌知名度、价格、投标人规模、信誉、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价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药品质量层次等。

 

     其中药品生产工艺以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证明材料为依据评分;质量标准以投标人提供的药品质量标准证明材料为依据进行评价;药品质量层次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评价。

 

  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省局领导高度重视,省局刘桂生副局长在省招标中心召开现场会,决定由市场处牵头,组织抽调省药检所、审评中心、注册处、安监处四部门药学人员近20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认真开展药品质量认定。经过20天努力,对参加投标的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0000多个不同品种、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进行了质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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