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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拉开帷幕

  在医疗行业的发展中,医疗纠纷的现象十分普遍,成为了医疗人士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荣成市出台了《荣成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希望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医疗纠纷情况的产生。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患沟通制度,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制定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另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行为有异议或争议,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正常途径表达意见或诉求。


  据医药招商网的工作人员了解,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


  荣成市将专门设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出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3日内予以受理,30日内调结(不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间)。


  医疗纠纷情况的出现严重影响着医疗界的信誉度,为医疗界的发展产生着严重的影响。为此,医药招商人士提出,应该尽快实施《荣成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为医疗界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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