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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药品违法举报奖励最高三十万元

  近日,江门市药监局关于药品违法举报发布了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对于举报的奖金,也根据不同等级进行了不同划分。最低的数百元,最高金额达到三十万元。

 

  《江门市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向市民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举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立案查处后,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每起案件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视具体情况另定。

 

  药品代理网工作人员了解到,根据《意见稿》,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奖励:一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最低奖500元;二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最低奖300元;三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最低奖100元。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据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将纳入市、县级部门年度预算,并由市、县级财政局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的实际举报奖励情况核拨,专款专用。

 

  《意见稿》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身份的,也应当给予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对于药品违法举报,可以有效打击药品犯罪行为。药品市场的净化光靠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是有限的。只有人民群众全都参与进来才能起到天罗地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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