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贯彻“九不准”湖南启动医药行业专项整治

贯彻“九不准”湖南启动医药行业专项整治

  近日,湖南省召开了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湖南省委督导组成员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决定进行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以此响应会议精神,配合国家卫计委发出的“九不准”通知。


  公布的“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湖南省卫生厅按照省委的要求,省卫生厅会同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认真查找和分析了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将在以下五个方面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包括坚决整治挂号难、候诊难等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坚决整治收受回扣或提成等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坚决整治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等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12月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3月31日是为其3个月的重点整治时期,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


  随着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湖南在医药行业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完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机制、制度。随着专项整治成果的增加,相信医药市场的秩序也会越来越好。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