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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操作方面的咨询答疑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正进行中,我中心汇总了部分企业递交的关于集中采购操作方面的问题,现予以集中回答,供各投标人参考,具体问题和解答如下:
    1.市场调节价药品,是否一定要提交物价证明材料?
    答:市场调节价产品分不同情况, 请根据要求提交:
    (1)产品最高零售价要作为设置参考价(参照价)依据的,须提供经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价格证明材料。
    (2)已在我省或本次集中采购价格参照省份(北京、山东、上海、江苏、河南、湖南)有中标记录,能根据《实施方案》规定计算取得参考价(或参照价)的产品,不需要提交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价格证明材料,也可暂不提交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证明材料。
    2.产品药检报告,企业营业执照等已有新的,需递交新的资料吗?
    答:基础库资质状态合格产品,暂无需递交更新资料。
    3.产品电子监管码基础库显示未递交,需要提交吗?
    答: 电子监管码不做产品资质状态审核的条件,不强制要求企业提交。
    4.网上澄清后已合格,还需现场提供纸质资料吗?
    答:网上澄清与现场澄清是一样的,无需再现场递交资料。
    5.请问平台药品基础库中有我们企业,但药品品规不全,目前是否可以继续递交新增资料?
    答:您好!目前可以,新增产品资料截至日期为10月28日。
    具体资料要求见:我中心网站2012年2月10日《关于建立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的通知》要求,准备资料后,现场递交至我中心。
    6.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被授权人变更要如何操作?
    答:您好!变更流程:在我中心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企业被授权人变更申请书》,填写好后按照置疑或澄清的流程在药品基础库“企业信息”中上传提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13年6月25日《关于开展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录入信息网上澄清工作的通知(一)》。谢谢!
    7.您好,关于这次药品招标文件的准备,我公司有一个产品是政府定价的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375g*6片浙江省物价文件里面有,但是有个0.375g*18片的浙江物价文件里面没有,想问下这种情况是直接按差比算吗?是否需要再递交纸质资料?我咨询过浙江物价协会说这种情况不需要再去备案的。
    答:您好!政府定价药品须提供我省价格主管部门确认的价格证明材料,浙江省物价局网站可查询的,无需提交。谢谢!
    8.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告里说:一、采购范围: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暂定)》、《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浙江省临床供应紧张药品目录》所涉及的品种。
    属于《基本用药目录》、《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同通用名其他剂型、规格及不同酸根或盐基等的所有药品,也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各位老师,我想请问一下,这里的《基本用药目录》是指哪个?是否包括《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暂定)》?
    答:您好!《基本用药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暂定)》。谢谢!
    9.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登录药品基础库系统,由于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输入数字证书的密码不正确,超过5次后被锁定,望老师在百忙中给予帮助解决。为盼!
    答:您好!具体操作可见我中心网站中“数字证书专区”中“数字证书解锁流程”。谢谢!
    10.此次投标,有如下问题咨询:1.一个被授权人是否可以代理两个不同的生产企业投标?2.网上申报有无操作手册,如有需要新增的药品,是否需要先递交资料,增补数据库,成功后,才可以申报?并且,数据库中,企业信息或者产品信息有更新的,是否直接更新后提交,等待审核即可,是否还需要递交相应的证明资料?3.低价药的物价,怎样填写和递交物价证明资料?谢谢老师在百忙中给予答复!
    答:您好!
    (1)原则上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人不得为同一人,否则采购中心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调查是否存在串标行为,查实后一律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一集团的除外。
    (2)本次投标产品报名采用网上申报制。药品集中采购基础库中已有并符合资质审查要求的产品,投标人可直接申报;其余产品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产品资质材料,经采购中心录入药品基础库并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未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申报的产品,不具有报价资格。
    (3)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低价药按《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中规定流程计算后取得参照价的产品仍无参照价产品,按照最高零售价乘以60%取最低值设置参照价。无法提交价格证明材料的拒绝其参加后续的集中采购工作。
    11.您好,2014年浙江省第一批采购方案和文件中均有描述“*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避孕药”、 中药饮片”等未列明具体通用名的药品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采购使用。从这句话我们理解的意思是上述特殊用药品种如通用名已被列入则纳入采购,而后期发布的采购目录《国家基药采购目录》的备注中描述“目录中属于*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采购使用。”所以我们想跟贵中心最终确认下,对于通用名已列入国家基药采购目录中的品种是否要报名投标。谢谢!
    答:您好!在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目录中的*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仍按照相关规定采购使用,本次集中采购无需申报。谢谢!
    12.老师你好请问这次报名只交报名材料册吗?价格册和加分册呢?是下次再交吗?
    答:您好!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报名材料册》材料,《价格证明材料册》和《评审材料(含加分)册》可陆续提交,但均需在书面资质证明材料接收截止日(2014年10月28日)前提交。谢谢!
    13.你好!我厂的药品在贵省的2014年采购目录内,但有几个品种不在“药品基础库”内,是否可以增补?还有文件的编制有几个问题想请教:1、“3.评审材料(含加分)册: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附表 4 为评审材料(含加分)册封面”是不是每个企业必须要交?2、在“药品基础库”内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只要按投标人报名材料册的1、2、3编制就可以了吧?
    答:您好!可以在本次集中采购书面资质证明材料接收截止日(2014年10月28日)前补充提交。
    (1)评审材料(含加分)册:贵公司不涉及本次集中采购评审(加分)项目的可不提交。
    (2)具体资料要求详见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告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4.企业还没有领取CA,现在还可以领吗?
    答:您好!目前是可以的,将于本次集中采购书面资质证明材料接收截止日停止发放(即2014年10月28日止),请尽快领取。
    领取的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4月15日《关于补充发放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账号和数字证书的通知》。
    15.预约凭证需要盖章吗?
    答:您好!无需加盖,数字证书(CA)已包含电子签章功能。
    预约成功后,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或预约人凭预约凭证和身份证现场报名。
    16.同一产品涉及不同加分项内容,是一起装订还是分开单独装订?
    答:同一产品涉及不同加分项内容,每个加分项内容单独成册装订。
    17.请问,低价药产品身份如何确认?
    答:您好!本次集中采购中涉及低价药产品的,在投标产品网上申报时,投标人需依据低价药品政策及本企业产品的日均费用情况,自行选择是否作为低价药品评审(申报截止日后,不再允许调整评审方式)。
    纳入低价药品评审的产品,不再采用其他方式评审。
    该目录内的产品拟中标后,需经我省物价部门审核,不符合低价药品政策的,取消拟中标资格。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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