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江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实施药品GMP的监管

江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实施药品GMP的监管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江西省药品生产飞行检查办法》,切实加强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的监管,对飞行检查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要求。

  《办法》强调,开展飞行检查应当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人员。飞行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

  《办法》要求,检查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检查工作记录和相关证据、被检查企业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文件等建立检查档案。情况紧急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24小时内报送。根据飞行检查结果,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限期整改、发告诫信、约谈被检查企业、收回(或建议收回)认证证书、暂停生产等处理决定。涉嫌犯罪的,由立案查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办法》还对省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