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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购药或成现实 零售药店市场拓宽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探索由优质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自主购药”或成现实

  在推进新医改的进程中,医药分开一直作为一项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经济利益纠葛的重要举措。2002年,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医药分开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主管领导调离,试点没能继续。

  而现在的 “医药分开”源于2009年3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与之呼应的是,《通知》中专门点名了“医药分开”。下一步的新医改过程中,将寻求多种形式医药分开、提高零售药店供应药品和保障能力,逐渐将医院门诊药房过渡到零售药店。

  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明确,商务主管部门和卫计部门应密切跟进改革进展,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零售药店市场拓宽

  业内人士称,通知中一系列新规,尤其是自主购药新模式的提出将利好零售药店行业的发展,并将进一步斩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

  “一旦医院的门诊用药放开,即患者可以凭借处方自主选择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形成,将为药店创造出惊人的市场空间,也会对连锁药店产生明显的刺激作用。”医药专家史立臣认为。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药品主要销售渠道掌握在医院手里,药品大部分销售量集中在医院。六部委进一步推行医药分开的决定,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市场上药店的药品销售量。

  与新规带来利好相同的是,未来社区医院药房的取消也将使零售药店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宽。

  据悉,在商务部公布的《2011—2015年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中,医药流通业的主管部门对药店的规划设想是,以后社区医院药房将和现在的零售药店实行一体化,即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将不再建药房。

  “社区医院药房的取消一定程度上会对市场上的零售药店产生刺激作用,一旦真正落实,会有更多患者走进零售药店。”史立臣认为。

  有业内医生表示,社区医院和零售药店合作已经不再鲜见,这也成为一种改革思路。

  北京金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表示,从节约资源的角度来讲,让社区医疗与社会药房功能互动是好事。他们曾托管过北京社区医院的药房,他判断,这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连锁药店谨慎乐观

  与医药分开紧密相连的,包括国内不同类型的药店以及相关的药品经销商等。政策背后其实隐藏着对药店的要求。从未来的竞争格局细化分析,与单体药店相比,新政对连锁药店更有利。

  连锁药店是未来线下发展的趋势,它们在药品货源等方面有单体药店没有的优势。这些药店应该是体量较大,比较专业,业务流程更完善的药店,这样才能更好地取代医院药房的作用,从而达到医药分家目的。这些都是大型连锁药店具有的优势。

  所以,六部委同样专门针对连锁药店等提出新策,多部委联动发力,助推国内连锁药店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连锁药店能否真正获得政策红利,还要过医院这道卡。此次改革若要有成效,公立医院首先要放开,其次药房要放开,零售药店才能参与其中。不少人担忧,在目前管办尚未分开、公立医院改革面临阻力的大环境下,恐怕未必能很快见效。

  另外在实践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患者现在看病都是电子病历,甚至接触不到处方,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外面药店买药;目前药店数量少,药品品种少,药师配备不齐全等限制性因素较多,还不足以支撑患者自主购药模式的建立;医保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去零售药店购药,医保能不能顺利报销是患者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时间来解决。

  本次商务部主导的医药分开是以市场化为路线,通过引入社会资源,也就是零售药店和连锁药店的竞争作用,迫使公立医院药房剥离,促进医药分开,降低药价,此举必将减少行政管制,对医药行业乃至老百姓都是利好消息。但在具体实施上还需不断探索,确保政策能够顺利落地实施。“医药分开”诸多难题能否在本次改革中得以破解,还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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