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医药电商积极筹备布局处方药放开后的营销模式和体系

医药电商积极筹备布局处方药放开后的营销模式和体系

  导读: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5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之后,医药电商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积极筹备布局处方药放开后的营销模式和体系。
  
  据了解,九州通、以岭药业等医药企业之外,七乐康、京东医药、天猫医药等平台在意见稿发布后就开始了录入工作,阿里巴巴涉足石家庄医药电商已进入第三次测试阶段,顺丰、菜鸟、邮政物流等都已经开始筹备业务,可见,各大企业现已摩拳擦掌、争先抢滩,殷切盼望网售处方药放开之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网售处方药需要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和资质,需进行资源整合及合理布局。虽说,天猫医药馆公布的"双十一"数据则显示,销售额同比增幅315%。其中,OTC药品同比增长最快,超过343%,若网售处方药解禁后,客户群基数大,覆盖能力强。但是医药电商的发展还需经历长足考验,从全国来看,已完成备案注册的200余家药商中,保持稳定在线运营的不过四五十家,这一数字不到获批网上药店总数的两成。自建平台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网站建设及网站运营,后期推广,同样需要投入费用,否则根本不会有销量。其次,网站维护需要大容量、稳定的数据库,消费者资料存储归类分析,也需要强大的后台处理系统。网络售药体系若是不健全、用户体验较差必定导致企业难以运营。
  
  由此可见,对于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销售处方药需要具备诸多条件。意见稿规定除了取得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外,还需确保交易安全,并实现可追溯;同时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储存和运输。
  
  若意见稿最终以国家食药总局局令或局发文形式出台,部分处方药将可以通过网上销售,药物种类大体锁定在降糖、降脂、降压、胃药等慢病常见药。新的管理办法出台时国家食药总局会同时发布《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目录》。这意味着即使处方药放开,也是有限的,医药电商过分寄希望于此并不可行。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