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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二次议价可能松动 医疗纠纷妇产科高发

  药品价格“二次议价”可能松动
 
  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文学国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起草了药品价格改革的相关文件,正在行业内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的政策可能出现松动。在文学国看来,如果“二次议价”,医院采购高价药、药价虚高的现象就会改变。
 
  “二次议价”即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不按照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而是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议价,并以此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医改蓝皮书”认为,现行药品集中招标多已变相成为“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机构。而允许医院二次议价是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办法,可以使药品价格普降、医疗机构积极性提高、商业贿赂不治而愈、无须增加财政负担、促进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改革。
 
  医疗纠纷妇产科高发
 
  蓝皮书认为,当前,医疗纠纷呈快速增长趋势,以北京为例,二、三级医院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且妇产科、骨科、普外科、急诊科为医疗纠纷“高危”科室。
 
  北京市医调委2013年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医疗纠纷发生量分别为45件、701件、964件,分别占2.58%、40.24%、55.34%。北京市法院2013年一审审结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分析结果也表明,医院级别越高,发生医疗纠纷的数量就越多。其中,涉及的三级医院为470家,占67.92%;二级医院为177家,占25.58%;一级医院仅有19家,只占2.75%。
 
  统计发现,经司法途径和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中,妇产科最多,骨科居第2位,普外科和急诊科分居第3位和第4位,心内科、心外科、神经外科等也都属于医疗纠纷相对高发的科室。
 
  蓝皮书建议,防控医疗纠纷,必须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重构医患之间的信任,实现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和医疗纠纷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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