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江西首批确定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

江西首批确定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

  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的医药费用负担,日前江西省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种主要治疗癌症的特殊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是江西首批确定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这次下达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有5个品种、10个品规,主要用于血癌、肺癌、乳腺癌等的治疗。
 
  今年以来,江西省人社厅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江西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唐建华介绍,这次纳入医保范围的5种特殊药品,以往每年总价是1.86亿元。通过启动谈判机制,总价将降到1.59亿元,能进一步减少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
 
  据了解,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谈判确定的医保结算价格报销药品费用,其中城镇职工报销75%,城镇居民报销70%,报销标准与结算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已由基金会或慈善总会等机构提供无偿供药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殊药品费用。医保结算价已包括医院药品加成和药店服务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向患者个人再收取额外的费用。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