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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新闻:平价医院谢幕 平价医疗不能止步

  日前,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扩大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的基础上,从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中遴选100个通用名的补充药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
 
  意见要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同步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政策。逐步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此外,按照山东省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的基础上,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中遴选100个通用名的补充药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的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不得高于20%,严禁网下采购和超比例采购非基本药物。
 
  意见规定中标生产企业为基本药物配送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
 
  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射型一般诊疗费标准不超过10元/人次,非注射型一般诊疗费不得超过8元/人次,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支付不得超过2元/人次。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6元/人次,个人支付为1元/人次。
 
  到2015年,要求9成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7成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成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日前,据同城媒体报道,虽然顶着广东省首家公立平价医院的帽子,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却没有得到政府的足够支持。人才流失和设备不足导致空旷的大楼门可罗雀,新的医院大楼运作了两年却一直不尽如人意。为了缓解第四人民医院的发展困境,目前正在规划由第三人民医院全盘接手。
 
  媒体报道的文辞中对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即将“谢幕”充满无奈与感伤。笔者看来,当光环终究要褪色之时,与其留着平价医院之名却无惠民之实,不如让平价医院在惠州得到新生。不过,在此之前,对这位黯然谢幕的“大哥”,应以务实态度剖析其谢幕原因。
 
  政府以大手笔投入近3亿建造第四人民医院新大楼,却未能进行后续投入,致使第四人民医院空有“高大上”的外表,却没有实惠的平价。作为按照非营利模式运作的公立医院,政府的投入在建设运营之前就应有科学的评估。政府要求平价医院做到平价,却不为医院为平价付出的成本埋单。如果只顾外表亮丽,平价医院建设理念得不到资金支持,即使“中医的费用更便宜,对一些慢性病治疗效果也很好”,其它医院接棒后的前途仍然不容乐观。
 
  退一步来说,政府可以把平价医院打造成专门提供低成本医疗服务的“二元店”,但是这样的医院并不能让市民感到满意。平价医院重点接收低收入群体就诊的定位无可厚非,但是服务水平不能也跟患者的收入成正比,同样低水平。正因为患者收入低,平价医院才更要承担起为低收入患者提供相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社会责任。平价优质是平价医院的核心责任,“二元店”式平价医院难以承担。这个责任全部落在医院本身也并不现实,惠州第四人民医院,广东省首家平价医院的谢幕能否成为平价医院新生的拐点,关键在于政府愿意不愿意为医院实现平价后的成本埋单,切实让利于民。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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