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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任性卖 必须标示“蓝帽子”及注册证号

  医药网6月10日讯 微信朋友圈火了,进口商品微信代购也红火起来,从几年前的纳豆,到最近的玛卡、酵素、小麦草、进口保健品等等。很多微商在推销保健食品时,总是将保健品与药品混为一谈,夸大保健品的医疗效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近期获得人大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保健食品必须在说明书中声明“不能替代药物”。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专家认为,新《食品安全法》再次加强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请认准“蓝帽子”

  及注册证号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的预包装上必须贴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标示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没有相关标签或标注不合规定是不能进口的。中文标签必须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口保健食品还要有相关卫生证书,必要时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取加以核实。

  据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卫生部批准注册,并取得注册证号,只有标示“蓝帽子”及注册证号的才是保健食品,没有标示的均不是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也不例外,消费者购买时须谨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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