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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将由公立转为非公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我国今年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工作安排指出,今年将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4.1亿;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根据工作安排,将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是今年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在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方面,工作安排指出,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指导试点地区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疗服务收费方式。
 

  国家重点在1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省(区、市)可自主选择1至2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同时,还将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作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根据工作安排,2010年度医疗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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