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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强药品GSP认证

    

  近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检查效能,切实加强药品GSP再认证工作,防治漏掉任何错误。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省局成立指导小组,负责目标任务分解和标准制定,加强对再认证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州(市)局负责制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认证工作,做到认证工作全覆盖。

   

 

  二是开展检查员培训。由省局组织对检查员进行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教育,学习GSP认证工作新标准、新规范、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规范认证程序。按GSP再认证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整改落实等认证程序,杜绝认证工作中现场检查报告不负责任的现象,防止走过场。

 

  

  四是把好认证质量。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要求,严把认证质量关,对不符合认证条件和达不到认证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不予认证。同时,把认证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认证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

   

 

  五是网上公示公告。2010年5月1日起,省局收集各州(市)局对零售企业的认证情况,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告,督促进度,公告社会,明示企业,阳光操作。

 

   

  六是严格认证纪律。加大认证工作检查力度,严格认证工作纪律,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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