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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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甘肃省局明确提出,要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基层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在药品购销、储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使用过期药品及不按标准规定条件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甘肃省局确定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基层药品质量规范管理三项整治重点内容。
在中药材中药饮片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法购销、使用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硫磺过度熏蒸等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不按规定索取合法票据及检验报告书、无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照、超范围经营及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中药饮片改换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装斗、调配、养护及储存管理等行为,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调配等行为。
在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方面,一是严厉整治药品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不具备药品冷藏设施设备和运输条件经营冷链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购销假劣疫苗的违法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冷链管理药品的购销、存储及运输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是严厉整治各级医疗机构从无生产经营资质处购进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不按规定储存使用疫苗及其他冷链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各级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疫苗的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计划免疫疫苗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购进非计划免疫疫苗的渠道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疫苗产品质量验收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产品质量是否可追踪。
在规范基层药品质量管理方面,以基层药品经营使用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县级及以下小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药品购销渠道、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及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规范管理、药品储存条件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查处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麻精药品质量安全。
甘肃省局要求,各地要以排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核心,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一律予以公开曝光,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证,该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药网新闻
甘肃省局明确提出,要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基层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在药品购销、储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使用过期药品及不按标准规定条件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甘肃省局确定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基层药品质量规范管理三项整治重点内容。
在中药材中药饮片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法购销、使用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硫磺过度熏蒸等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不按规定索取合法票据及检验报告书、无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照、超范围经营及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中药饮片改换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装斗、调配、养护及储存管理等行为,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调配等行为。
在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方面,一是严厉整治药品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不具备药品冷藏设施设备和运输条件经营冷链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购销假劣疫苗的违法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冷链管理药品的购销、存储及运输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是严厉整治各级医疗机构从无生产经营资质处购进疫苗等冷链管理药品、不按规定储存使用疫苗及其他冷链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各级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疫苗的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计划免疫疫苗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购进非计划免疫疫苗的渠道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疫苗产品质量验收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产品质量是否可追踪。
在规范基层药品质量管理方面,以基层药品经营使用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县级及以下小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药品购销渠道、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及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规范管理、药品储存条件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查处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麻精药品质量安全。
甘肃省局要求,各地要以排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核心,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一律予以公开曝光,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证,该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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