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枪莎普爱思风波 普华制药再闯IPO不易 |
医药网1月4日讯 2017年2月首发被否的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制药”)拟再次向A股发起冲击。然而,就在公司二次冲击A股的关键时刻,莎普爱思事件持续发酵,普华制药也受到波及,公司的重要营收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要求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除此之外,为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公司曾控股了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胜药业”),然而该子公司近期被曝产品不合格,且2015年、2016年业绩出现亏损。
主打产品躺枪莎普爱思风波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生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包括普华制药在内的7家企业启动临床试验事项。需要指出的是,该产品是普华制药的第二大营收来源。
据了解,普华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眼科用药为主,皮肤科用药、肌肉骨骼系统及其他领域用药协同发展。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为公司的两大主打产品。2014-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5286.93万元、6492.66万元、8233.85万元和4485.38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4%、41.69%、49.47%和46.49%。
同时,这两种产品报告期内的合计销售毛利分别为4606.55万元、5716.59万元、7352.25万元和4006.29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55.61%、53%、61.56%和57.79%。普华制药表示,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莎普爱思风波引发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大考验。2017年12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在通知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提出质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7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生产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企业名单中普华制药的名称赫然在列。
中国新三板投资者联盟创始人许小恒称这也意味着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只有通过大量临床数据验证,才能得出“疗效确切”的结论,对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公司产品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意味着公司将通过试验严格验证药物疗效,此举无疑对于公司产品带来巨大的考验。因为临床有效性试验从设计到样本收集、数据统计、最终得出结果,都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普华制药在内的7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企业启动有效性试验,一定程度上在消费者心理上给该产品贴上了“质量瑕疵”标签。不管是对公司的未来业绩,还是对消费群体,都产生了不良影响。这种影响具体表现在资本市场,也将对公司IPO产生不利影响。发审委员也会着重审核公司这方面的问题,以防“带病上市”。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公司该产品一旦出现政策性风险,对于普华制药的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子公司产品被曝不合格
普华制药面临的不只是政策风险。2015年普华制药曾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克胜药业在2015年、2016年连续亏损,且最近被检查出产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证监会官网显示,2014年10月普华制药首次披露招股书。2015年初普华制药控股子公司德邦仕以4000万元对克胜药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德邦仕持有克胜药业69.99%的股权,实现对克胜药业的控制。据悉,克胜药业的主要产品复方硫酸软骨素片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肋软骨炎以及血管神经性偏头痛。
在2015年初普华制药控股合并克胜药业后,克胜药业的复方硫酸软骨素片因销售收入较高成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实际上,公司控股克胜药业前,克胜药业规模并不大。数据显示,克胜药业201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389.91万元,占普华制药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19%。同期对应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11.69万元,是当期普华制药利润总额的5.11%。
对此,普华制药表示,在被并购重组前一年度,相对于普华制药而言,克胜药业的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为有限。但从中长期来看,克胜药业的主要产品有望成为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潜在优势眼药品种有利于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集群效应,本次并购有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宋清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普华制药首次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书的时间,公司增资克胜药业的目的或是为公司此后盈利能力增加筹码进而为成功上市打下基础。普华制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克胜药业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39个,并购克胜药业能够在短期内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克胜药业实现的净利润均为亏损状态,分别为-642.57万元和-289.2万元。而克胜药业的复方硫酸软骨素片在2015年以及2016年的销售收入则处于下滑状态,分别为1300万元和872.25万元。
不仅如此,近期,克胜药业产品还被曝不合格。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中,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4的利巴韦林滴眼液被检验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检查](装量)。通告显示,对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在宋清辉看来,子公司产品不合格被召回等事件,对于普华制药来说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也给公司的IPO进程蒙上了阴影。
经销商频繁变动存隐忧
需要指出的是,经销商问题也困扰着普华制药。在2017年2月首发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就公司经销商的相关问题提出过质疑。数据显示,公司经销商存在频繁变动的情况,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的财务规范。
根据招股书显示,普华制药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间接销售客户可划分为经销商及偶发性客户两类。从销售收入占比来看,公司的销售模式以间接销售为主,间接销售又以对经销商的销售为主。2014-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普华制药对经销商的收入占比均在75%以上。2014-2016年,经销商收入占间接客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8%、93.22%和94.38%。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占比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主要以经销商销售模式为主的普华制药,存在经销规模较为分散、小型经销商数量较多的情况。具体来看,2014、2015年,普华制药经销商数量分别为867家、998家,至2016年超过1000家达到1022家。经销商中经销规模为10万元以下的则占大多数。2014-2016年公司经销商经销规模为10万元以下的数量分别为702家、786家以及768家,占总数的比重分别约为80.97%、78.76%、75.15%。
除此之外,普华制药每年增减变动经销商的数量也较大。2015年新增245家,停止合作124家。2016年新增164家,停止合作159家。普华制药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15年,因收购克胜药业,经销商数量新增比例较大;除此以外,总体而言经销商变动情况较为平稳。
不过,在2017年2月首发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表示,公司“报告期内以经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且合作的经销商部分经销金额较低、合作时间不长,每年增减变动的经销商都有三、四百家”,同时还有一部分销售通过委托代销的方式实现。为此,要求普华制药进一步说明选择确定经销商的内部控制流程,每年经销商变动较大的原因等问题。
提及经销商频繁变动的情况,许小恒表示这会造成报告期内经销商结构变动和经营业绩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宋清辉认为,经销商变动频繁对于普华制药或会带来应收账款回收难、业绩不稳定等方面的隐患,这也是发审委员审核重点之一。
在招股书中,普华制药也表示,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买断式销售方式。如果公司经销商对终端客户的开拓力度不足或主要经销商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普华制药发去采访函,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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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打产品躺枪莎普爱思风波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生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包括普华制药在内的7家企业启动临床试验事项。需要指出的是,该产品是普华制药的第二大营收来源。
据了解,普华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眼科用药为主,皮肤科用药、肌肉骨骼系统及其他领域用药协同发展。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为公司的两大主打产品。2014-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5286.93万元、6492.66万元、8233.85万元和4485.38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4%、41.69%、49.47%和46.49%。
同时,这两种产品报告期内的合计销售毛利分别为4606.55万元、5716.59万元、7352.25万元和4006.29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55.61%、53%、61.56%和57.79%。普华制药表示,复方熊胆滴眼液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莎普爱思风波引发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大考验。2017年12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在通知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提出质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7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生产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企业名单中普华制药的名称赫然在列。
中国新三板投资者联盟创始人许小恒称这也意味着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只有通过大量临床数据验证,才能得出“疗效确切”的结论,对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公司产品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意味着公司将通过试验严格验证药物疗效,此举无疑对于公司产品带来巨大的考验。因为临床有效性试验从设计到样本收集、数据统计、最终得出结果,都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普华制药在内的7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企业启动有效性试验,一定程度上在消费者心理上给该产品贴上了“质量瑕疵”标签。不管是对公司的未来业绩,还是对消费群体,都产生了不良影响。这种影响具体表现在资本市场,也将对公司IPO产生不利影响。发审委员也会着重审核公司这方面的问题,以防“带病上市”。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公司该产品一旦出现政策性风险,对于普华制药的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子公司产品被曝不合格
普华制药面临的不只是政策风险。2015年普华制药曾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克胜药业在2015年、2016年连续亏损,且最近被检查出产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证监会官网显示,2014年10月普华制药首次披露招股书。2015年初普华制药控股子公司德邦仕以4000万元对克胜药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德邦仕持有克胜药业69.99%的股权,实现对克胜药业的控制。据悉,克胜药业的主要产品复方硫酸软骨素片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肋软骨炎以及血管神经性偏头痛。
在2015年初普华制药控股合并克胜药业后,克胜药业的复方硫酸软骨素片因销售收入较高成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实际上,公司控股克胜药业前,克胜药业规模并不大。数据显示,克胜药业201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389.91万元,占普华制药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19%。同期对应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11.69万元,是当期普华制药利润总额的5.11%。
对此,普华制药表示,在被并购重组前一年度,相对于普华制药而言,克胜药业的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为有限。但从中长期来看,克胜药业的主要产品有望成为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潜在优势眼药品种有利于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集群效应,本次并购有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宋清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普华制药首次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书的时间,公司增资克胜药业的目的或是为公司此后盈利能力增加筹码进而为成功上市打下基础。普华制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克胜药业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39个,并购克胜药业能够在短期内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克胜药业实现的净利润均为亏损状态,分别为-642.57万元和-289.2万元。而克胜药业的复方硫酸软骨素片在2015年以及2016年的销售收入则处于下滑状态,分别为1300万元和872.25万元。
不仅如此,近期,克胜药业产品还被曝不合格。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中,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4的利巴韦林滴眼液被检验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检查](装量)。通告显示,对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在宋清辉看来,子公司产品不合格被召回等事件,对于普华制药来说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也给公司的IPO进程蒙上了阴影。
经销商频繁变动存隐忧
需要指出的是,经销商问题也困扰着普华制药。在2017年2月首发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就公司经销商的相关问题提出过质疑。数据显示,公司经销商存在频繁变动的情况,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的财务规范。
根据招股书显示,普华制药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间接销售客户可划分为经销商及偶发性客户两类。从销售收入占比来看,公司的销售模式以间接销售为主,间接销售又以对经销商的销售为主。2014-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普华制药对经销商的收入占比均在75%以上。2014-2016年,经销商收入占间接客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8%、93.22%和94.38%。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占比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主要以经销商销售模式为主的普华制药,存在经销规模较为分散、小型经销商数量较多的情况。具体来看,2014、2015年,普华制药经销商数量分别为867家、998家,至2016年超过1000家达到1022家。经销商中经销规模为10万元以下的则占大多数。2014-2016年公司经销商经销规模为10万元以下的数量分别为702家、786家以及768家,占总数的比重分别约为80.97%、78.76%、75.15%。
除此之外,普华制药每年增减变动经销商的数量也较大。2015年新增245家,停止合作124家。2016年新增164家,停止合作159家。普华制药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15年,因收购克胜药业,经销商数量新增比例较大;除此以外,总体而言经销商变动情况较为平稳。
不过,在2017年2月首发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表示,公司“报告期内以经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且合作的经销商部分经销金额较低、合作时间不长,每年增减变动的经销商都有三、四百家”,同时还有一部分销售通过委托代销的方式实现。为此,要求普华制药进一步说明选择确定经销商的内部控制流程,每年经销商变动较大的原因等问题。
提及经销商频繁变动的情况,许小恒表示这会造成报告期内经销商结构变动和经营业绩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宋清辉认为,经销商变动频繁对于普华制药或会带来应收账款回收难、业绩不稳定等方面的隐患,这也是发审委员审核重点之一。
在招股书中,普华制药也表示,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买断式销售方式。如果公司经销商对终端客户的开拓力度不足或主要经销商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普华制药发去采访函,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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