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下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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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8月6日讯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医保局正在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工作。其中,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拟谈判药品涉及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等多个癌种。
部分企业主动下调药品价格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积极推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对目录内的抗癌药,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国家医保局已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也在抓紧部署。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
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按照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目前,正在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拟谈判药品覆盖多个癌种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进行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事实上,这并非是第一次进行药品的医保准入谈判,2017年就曾经进行过一次。去年4月份,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名单,随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和监督组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和开展全程监督,并组织专家与相关企业进行了谈判。最终,谈判成功的药品有36个,成功率达到81.8%,谈判成功的药品统一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降幅最高的达到70%,明显减轻了参保人员药费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
抗癌药品价格已完成复核
今年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份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天价抗癌药”已有相应举措。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临床常用、疗效确切的药品都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又纳入了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癌症治疗药品,如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通过谈判降价及医保报销的双重效应,患者个人负担大大减轻。(记者 解丽)
医药网新闻
部分企业主动下调药品价格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积极推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对目录内的抗癌药,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国家医保局已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也在抓紧部署。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
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按照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目前,正在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拟谈判药品覆盖多个癌种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进行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事实上,这并非是第一次进行药品的医保准入谈判,2017年就曾经进行过一次。去年4月份,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名单,随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和监督组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和开展全程监督,并组织专家与相关企业进行了谈判。最终,谈判成功的药品有36个,成功率达到81.8%,谈判成功的药品统一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降幅最高的达到70%,明显减轻了参保人员药费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
抗癌药品价格已完成复核
今年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份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天价抗癌药”已有相应举措。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临床常用、疗效确切的药品都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又纳入了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癌症治疗药品,如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通过谈判降价及医保报销的双重效应,患者个人负担大大减轻。(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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