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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14药品大降价(附名单)

  医药网3月28日讯 3月26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本次将对对截至2019年3月20日24点主动提交降价申请的114个非中选药品,在相应采购专区内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现要求试点医疗机构及时安排相关药品价格调整工作。调价目录分为4+7专区调价、4+7专区和非专区统一调价两部分(详见文末)。

  对比调价目录可以发现,目录中大多数产品的挂网限价均明显下降,最高降幅达到62.3%。

  根据此前四川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对于非中选药品的价格,有明确要求:

  1.非中选药品与联采办(或上海市)形成的梯度降价结果保持价格联动。鼓励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自主申报,向中选药品价格趋同。

  2.根据差比价规则,按如下方式核算成都地区的采购“红线价格”:所有非中选药品不高于上海最高价药品降价结果。其中,中选药品同厂家的不同细化剂型、规格和包装的非中选药品,按中选药品价格差比价进行调整;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

  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带量采购配套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价结合倒逼未中选产品降价。

  据赛柏蓝统计,截至目前,已有上海、辽宁、深圳、广州、四川、天津等省市相继发文,要求4+7未中选产品降价。有的地区已经落地,甚至撤销了大批药品的挂网资格。

  例如:

  西安:有171个4+7未中选产品,由于不确认上海红线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降价等原因,被撤销挂网资格。

  重庆:207个药品需进行全国最低价联动,不按要求降低挂牌价,将彻底失去挂网资格。

  深圳:实行深圳GPO(药品集团采购)谈判的未中选药品,2019年降价金额需维持在2018年采购价与中选药品价格的价差30%以上。3月22日,全药网发布4+7非中选药品深圳地区调整结果的通知,共涉及48个产品。其中,有8个产品不同意按要求调整,不再供应。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3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表示,4+7带量采购还会进一步扩大范围,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还要做下去。

  随着4+7范围的逐渐扩大,未来,药企无论能否在带量采购中脱颖而出,都将面临空前的降价压力。

  而相比于可以控制原料、生产规模大以压低成本的中选企业,未中选企业要在中选价基础上进一步降价,难度是非常大的。对于这些药企来说,放弃相应4+7品种,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附:已调整价格品列表






  4+7专区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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