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放大招:征集6个品种流标 采购超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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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河南已上报全省流标品种采购情况:6个流标品种,4个半月采购金额超2亿。要求所有医院在病历中说明原因。不说明原因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同期全省征集同类替代品种(非医保),采购金额合计1.9亿元。
2月2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流标品种(第一批)和省采第一批药品同类可替代目录中非医保品种采购使用情况的通报》。
此前(2021年10月29日),河南省局下发《关于国家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号(豫医保办〔2021〕64号),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重点监测监测范围内的完全可替代品种、可替代非医保品种、省收流标准品种;
其中,非医保品种可在监控范围内更换,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在同类带量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确需使用监测范围内完全可替代品种和我省带量集中采购品种的,需在病历中说明理由。不说明原因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现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河南省医疗机构将对《河南省第一批同类替代药品目录》中非医保产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报告。
通知各地市医保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省级医保服务中心以及各省直管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收集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住院患者的病历。如发现问题,按《关于国家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64号)处理,必要时追究相关医务人员责任。
2022年3月10日前,将辖区内涉事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汇总上报省物价局。如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根据通知附表,河南省集中采购流向标签共有6个品种(第一批),分别是:
1. 雷尼替丁(注射液)
2.乙丙唑(口服持续释放剂型)
3.烟酸(注射液)
4.烟酸(口服持续释放剂型)
5.琥珀酰明胶(注射)
6.格拉司琼(口服持续释放剂型)
2021.11.1-2.15,河南省第一批集中采购流量标准品种采购总金额2.06亿元,入库金额1.7亿元,涉及4305条记录。
同期根据河南省采集的同类替代品种(非医保)采购使用情况,采购金额合计1.9亿元,入库金额1.6亿元,涉及15561条记录。
此前(2021年12月17日),河南公布了第一批五批国家采集替代药品品种参考监测范围,并发布了河南省第一批采集替代药品品种参考范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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