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企业新闻 > 三级医院发布集中用药考核指标:使用比例和完成比例!

三级医院发布集中用药考核指标:使用比例和完成比例!

三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2022版近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版中,除了对国采入选品种使用比例的考核外,还增加了完成比例的考核。虽然对近两年国内用药比例有要求,但对完成比例很少有明确要求。随着新考核指标的出台,这两项指标今后也将在地方医院推行。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共56项绩效考核指标,总分560分。

其中有一个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使用的指标,还有一个扩展指标:【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率】,是本版手册中附加的考核指标。

该指标主要用于考核当年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中中标和成交药品的比例。

扩展指标:分子是国家在评估年度在医院集中采购的选定药品品种的数量。分母是指医院同期应完成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品种数。购销合同数量未到期的中选药品不纳入延期指标考核。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明确,医院使用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003010明确,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的目的是督促医疗机构根据评估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并与医疗机构核查、医院评优评先相结合。

2020年,公立医院中选药品的使用较往年大幅增加。

根据2022年2月11日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内容,国家卫健委已下发多份文件,指导医疗机构在集中采集中优先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保障这项工作的落实。

2020年公立医院用药监测数据显示,全国约有33795家二、三级公立医院和5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选择国家集中采购中标的第一、二批药品。上述医疗机构完成了国家集中采购的第一批中选药品的协议采购,占当年25种药品用量的79.1%,完成了第二批协议采购,占当年32种药品总用量的63.6%。

监测数据还显示,上述医院国家集中用药一批用量较2018年分别增长129.7%、143.3%和188.6%,二批用量较2019年增长114.9%、130%和135.4%。

根据这一数据,中选药品的使用量,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药品的使用量,与全国集中采集前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合理用药的文件关注的是国家生产中所选药物的分配和使用,然后完成比例也会关注。

在此之前(2019年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操作手册(2022版)》号(国卫办发[2019]903号),将医疗机构毒、麻、精、放射性药品和抗菌药物等重点监控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国家采购药品和国家医保谈判品种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纳入合理用药评估。

该文件的发布也标志着合理用药改革在医疗机构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21年11月,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将考核医疗机构11项一级指标,包括特殊给药、抗肿瘤、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静脉输液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基本药物、国选药物、国谈药物的配置和使用。

然而,2021年12月14日,西藏自治区40家医院被告知,第三批国家采购完成比例为0。西藏医保局表示,今后将把各地上报金额和绩效纳入综合考评,并与基金拨付等相关指标挂钩。情节严重的,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这说明,国采中选药物的完成率也将逐渐被关注。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