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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通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据8月10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急而急”问题,沈阳市医保局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在沈阳市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据沈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范介绍,门诊慢性病一般是指一些治疗周期长、对健康危害大、费用负担重、适合门诊治疗的疾病。范表示,目前我国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人数已超过4亿,慢性病占每年各种因素导致死亡的近90%。随着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越来越重,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人们对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由于各地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政策差异较大,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结算难度较大。亟待解决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问题。

据悉,三年来,国家开展了三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沈阳成为试点城市。2020年,开通异地就医自助直接结算服务;2021年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2022年开通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沈阳市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共有44种,首批确定跨省异地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有5种。作为就医场所,已开放13家定点医疗机构。截至7月底,沈阳市参保门诊257名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实现了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范表示,针对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流程的复杂性、特殊性和不确定性,沈阳医保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优化流程,制定了具有沈阳特色的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政策。该政策具有服务人群广泛、结算便捷、待遇人性化、备案方式多样化等特点。

其中,在拓宽服务人群方面,通过专家研究,结合全国各地发展情况,确定了试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5种疾病范围,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基本满足了近50%的异地长期居民对门诊慢性病的医疗需求。

在结算方式便捷性方面,沈阳医保将高血压、糖尿病的定额结算方式调整为限额支付方式,支持参保人员网上结算。参保人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避免了以往患者先垫付现金再返回参保地报销带来的麻烦和负担。

范表示,下一步,沈阳市将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异地直接结算工作,还将继续依托全国异地结算平台,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各项改革,力争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发挥示范标杆的引领作用,推动医疗保险从“有无到有”向“有无到有”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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