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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家卫生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国卫人口报〔2022〕86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的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书写正式文本。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兼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7月28日

(此作品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职能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全国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保局、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国务院主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副召集人2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务院协助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列席。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由联席会议决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管优化生育政策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或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相关方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塞里奥

ng>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孙春兰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马晓伟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于学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朝旭  外交部副部长

 

  连维良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富芝  教育部副部长

 

  张雨东  科技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赵 勇  国家民委副主任

 

  陈思源  公安部副部长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夏先德  财政部副部长

 

  王少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庄少勤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姜万荣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焕鑫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郭婷婷  商务部部长助理

 

  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杨小伟  广电总局副局长

 

  蔺 涛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陈金甫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

 

  徐景和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蔡淑敏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王培安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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