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院内药品配备新政:药事会“必要时随时开”

院内药品配备新政:药事会“必要时随时开”

  近年来,国家集采、医保谈判等多项政策,让医保支付“腾笼换鸟”取得了巨大成效,但药品最终要进入医院终端,无论是集采药品使用情况,还是国谈药品进院应用,依然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主要包括六个方面20条具体任务。

 

  其中,在常态化开展集采部分,明确强化医院集采报量和执行的刚性约束,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促进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从政策文字的表述来看,将集采药品加大医院报量和执行的措辞定性为“刚性约束”,显然已经将临床使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到空前的政策高度。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规范管理,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备药品,日前广东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意见的通告,拟放宽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限制。意见征求截止到7月26日,倒计时的指针已经越来越接近终点。

 

 

  新版《指南》的最大看点是删除公立医院的用药数量限制,并明确医疗机构的药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意在进一步畅通国谈药品进院的渠道。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日益多样化,无论是集采的通用名药物,还是国谈的高价值新药,能够在医院院内得到顺畅、合理的使用,都是“三医联动”改革最终满足公众用药需求的落脚点。广东省此次取消医院药品数量限制,将有望在更大程度上破解国谈药品进院和使用的难题。

 

  新药进院仍存阻碍

 

  药品配备过去长期以来都贯彻着统一的标准要求。2019年以前,“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药品”是国家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的指标之一。

 

  在广东2012年发布的《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中也明确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

 

  而2020年以后,国家逐渐取消了“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药品”评审指标。自此,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品种数进行限制逐渐放宽,这也是广东此番取消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品种数量限制的重要原因。

 

  此外,限制医疗机构配备药品品种数,不利于分级诊疗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利于医药产业发展,也是新药进入医院的重大阻碍。

 

  有鉴于此,在最新版的《指南》中,与数量限制有关的表述被全部删除,在保持“1+X”和“986”原则的前提下,只强调了“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为了保障药品供应,新版《指南》明确:药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对国谈药品做到“应配尽配”;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召开药事会,但临床优势明显、安全性高、不可替代、患者确有需求的国谈药品,可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确认后,直接纳入本机构药品目录。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候,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同时储备不同厂家的可替代品种。短缺药品临时替代使用不改变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对于暂时未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但临床确有需要的国谈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住院患者的治疗用药应当由医疗机构提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需使用自带药品时,应当经过经治医师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记入患者病历。

 

  针对罕见病治疗品种,鼓励医院常规配备至少1人份的药品库存,以保障门诊患者用药需求。

 

  国谈药品“应配尽配”

 

  目前,国谈药品大部分是创新药和治疗重特大疾病的药品,这些药品纳入医保前价格较高,国谈后的降价大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自2021年“双通道”政策推行之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谈药品的落地难题。两年以来,各省均制定了落地政策,广东、山东、河北、湖北等多省份将所有国谈品种纳入双通道管理,很多患者都能从就近在连锁药店取药,提高国谈品种的可及性;江苏、湖南、江西等地则是分批次纳入,对实施双通道的医疗机构及药店的遴选也是分批次开展。

 

  但是,进入医院用药名单,仍是很多国谈药品希望达成的目标。而药事会,就是国谈药进院的一道门槛。

 

  医保目录逐年调整,但受品规数量、价格等因素、临床使用习惯等限制,不少医院无法尽快召开药事会,即使召开,不少国谈药也不容易通过审查。

 

  早在2021年11月,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3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做到国谈药品“应配尽配”。并提出,原则上国谈药品品种配备率三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不低于30%,三级乙等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20%,三级公立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相应专科国谈药品品种的60%。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后,全国多地出台了新版医保目录落地相关措施,正式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

 

  今年2月,四川省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国谈品种进院给出了新的规定,要求省内各医保定点医院在新版医保目录公布后的3个月内必须召开专题药事会,确保国谈药品“应配尽配”。

 

  除了要求及时召开药事会之外,四川省还将对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和高值药品实行全省统一分类管理。将国家2022年谈判新增的曲前列尼尔注射液等31个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名单,将国家2022年谈判新增的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等77个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支付管理名单,并将阿齐沙坦片等25个药品纳入“两病”门诊用药范围。

 

  在四川省之后,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等多个省份陆续发文,对2022国谈品种进院的药事会召开规则做出要求,山西省、河北省甚至要求医保目录公布后的1个月内开完药事会。

 

  在国家广泛实施药品集采和推动国谈药加速落地的背景下,破除国谈药品进院难题不仅是所有国谈企业的心愿,也是医保部门、医疗机构、患者、药物供应方、相关管理部门等多方的共同诉求。

 

  行业观点认为,随着各地卫健部门、医保部门对召开药事会的要求升级,“3个月内召开”“1个月内召开”,尤其是广东省“必要时随时开”“特殊情况可不开”的新政策,让药事会将不再是国谈新药入院的拦路石,这无疑将助推创新药入院,惠及更多患者。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