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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0月首试单病种付费工作

  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会议通报,2010年福建省的“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将配合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医药品价格管理改革。 2010年10月底前,福建省将正式启动全省9个设区市共27家医院的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所谓单病种付费是指明确规定治疗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患者确诊入院,签署按病种付费诊疗协议后,按单病种付费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


  试点病种付费价格,包含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除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镇痛装置等费用外,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费用,均应包含其中,医院不得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整个福建省的九个设区市各选择了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两所县级综合性医院开展试点。


  各试点医院在起步阶段先选择少量病种开始试点,但至少应包括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老年性白内障3个病种,今后再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福建省物价局也同时配合医改进程,将“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拓展;针对社会各界反映日益强烈的药价虚高问题,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进行了梳理复核,进一步规范了药品价格备案审核程序。


  待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部署完毕,指导医院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基本药品及医疗服务的价格公示将是福建省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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