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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干部质量培训评估工作

  近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培训质量评估管理规定》,推行干部培训评估制度,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此次培训质量评估体系紧紧围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以培养科学监管理念、提高培训质量为目的,由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组成,每个指标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3个一级指标分为源头评估、过程评估、效果评估。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对培训项目从目标确定、课程设置、各人需求、岗位要求和组织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培训组织单位从教学管理、组织管理和教务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授课老师从授课内容针对性、教学内容灵活性和教学效果实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学员从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云南药监局规定,此次质量培训评估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向参培人员发放《云南省药品监管队伍培训质量评估调查表》,培训结束后回收并整理分析,作出评估结论后存档,及时向培训主办单位反馈意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

 


  此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未经培训评估的,不得授予学分,成绩不计入培训证,不得报销培训经费。对未完成当年培训计划和单次培训质量评估分值低于60分的单位和部门,将调整或取消其次年培训项目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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