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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健全农村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2010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农村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深化了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

 


  一、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落实责任制考核并探索整体平衡推进县(市)“无医无药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完善以地方政府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为主,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等协助监管为辅的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新途径的探索。

 

 

  上半年,多次组织带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以“过期药品回收流动服务队”的形式,进社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共计回收1280余盒(袋、瓶)家庭过期药品,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服务农村社区居民近400人次。

 


  三、开展学校、厂矿医务室药械使用规范化监管工作。

 

 

  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验收标准,统一制作发放药械管理制度和验收台账,加强对医务室的帮助指导。上半年共有17家市直学校、厂矿单位医务室通过规范化现场验收,另有4家停止行医执业。

 


  四、依据省政府238号令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工作。

 

 

  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检查机制。依法开展市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抽样检验。开展医疗机构重症监护设备规范试点。

 

 

  根据省局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现场监管标准要求,加强对监管责任区内街道医院、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药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在两家医疗单位试点开展ICU病房器械规范化使用监管和新生儿急救设备使用监管。上半年已完成两个项目的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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