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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牵头制定《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

  2010年9月16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局联络员会议召开,据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已正式会签相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部署,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十一五”中期评估反映出的我国医药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工信部会同相关部委制订了《意见》。

 


  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医药行业结构调整涉及面广、相关部门多,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信部一方面多次组织专家、协会和企业代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研究和论证;一方面组织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最终形成该《意见》。

 


  《意见》提出了医药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出口结构五个方面的结构调整的任务和目标,制定了鼓励技术创新、加强技术改造、发挥药品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等11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另一份与行业结构调整相关的文件:《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与此同时也在工信部的牵头下制定。

 


  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农业、商务、海关、质检、医药监管等部门,采用书面调查、现场核查的方式,就维生素C生产企业扩能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关于坚决遏制维C重复建设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报告》,现已上报国务院。

 


  报告提出,从落实投资管理政策、实施生产总量控制、提高产业准入门槛、规范商贸流通秩序、依法惩治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等六个方面,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维生素C产业盲目发展和违规建设。

 


  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进一步细化医药调控措施,就维生素C行业盲目扩大产能问题,正在制定《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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